甘肃省法学会
甘法会发〔2024〕13号
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市(州)法学会,甘肃矿区法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省法学会各研究会,省内高等法学院校:

按照区域论坛轮流承办机制和中国法学会的安排,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24年8月在新疆石河子市举办,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部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二)分论题

1.“一带一路”建设与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研究

2.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研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研究

4.生态文明建设与西部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5.西部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6.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法治文化建设与传播研究

7.西部地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对策研究

8.西部地区历史文化立法保护研究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时间

2024年4月下旬—6月20日

(二)论文体例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2.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法治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3.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正文采用Word或WPS文本,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5.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三)征文要求

1.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2.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3.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须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论文,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4个。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25%以内。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省法学会对省内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组织专家对征集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学术不端检测和论文查重等审查工作。

(二)终评

兵团法学会负责对各省(区、市、兵团)法学会报送的论文进行再次筛选汇总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

四、论文报送

请各单位报送论文时按要求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将汇总表同论文一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箱gssfxhyjb@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单位)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由省法学会进行初评后按比例推荐参加终评。

论文征集工作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姚亮峰 0931-8419298 18919057387

王 辉 0931-8418579 13669351166

附件: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法学会

2024年4月28日

主题词:

主送:各市(州)法学会,甘肃矿区法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省法学会各研究会,省内高等法学院校

抄送:兰州新区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