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旗帜开拓创新砥砺前行
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
——在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9年3月19日)
王乐泉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向大会作报告。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使命,坚定信念,改革创新,奋发进取,团结带领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伟大实践,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正值我国法治建设史无前例的好时代。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到党的十九大,再到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这五年,也是群团工作史无前例的好时代,中央召开党的历史上首次群团工作会议,对推进群团改革、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作出重大部署,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中群团事业发展呈现新气象。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法学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立足新时代、把握新机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群团工作新思路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奋发有为的状态干事创业,推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开创了新局面。
(一)健全和完善组织体系。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组织体系建设薄弱环节,强基层,补短板,解难题,努力扩大组织覆盖、不断夯实工作根基,长期制约法学会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有力解决。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关于“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组织”的要求,花大力气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五年来新成立地(市、州)级法学会92个、县(市、区)级法学会2164个,目前,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法学会覆盖率超过95%,全国四级法学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中央政法委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市县法学会的八项工作任务;推进市、县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学会机构、人员、制度,完善工作条件和环境等,为法学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出抓好研究会建设。全面听取研究会工作汇报,建立完善会领导联系研究会制度,定期组织调研座谈,增加对所属研究会财政经费的支持。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调整、拓展相关研究会的研究范围。每年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管理规则》《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试行办法》《研究会评估管理试行办法》等,明确了新时期研究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升了研究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地方法学会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成立了一批特色鲜明、服务当地的专业、专门研究会。目前,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55个,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970多个。
推动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要求,全力推进研究会和各级地方法学会党组织建设。目前,中国法学会所属55个研究会全部建立了党的组织,28个省级法学会、11个副省级法学会、145个地市法学会、963个县级法学会成立了党组,376个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建立了党组织;一些地方成立了法学研究行业党委,创新了研究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会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制定切合实际和需要的会员发展规划,更加注重向立法、行政执法、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发展会员,会员队伍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共有个人会员72万,团体会员21000多个。在规模增长的同时,注重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广大会员对法学会的认同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核心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政治功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引领,法学法律界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夯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最大共识。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把加深法学法律界对中央精神的了解、把握和认同作为重点,通过深入调研,聚焦“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党法关系”“三权鼎立”“司法独立”“西方法治中心主义”“法治虚无主义”等法治法学领域容易产生歧义、被误读误信的问题,以及民主与专政、法治与德治、政策与法律、改革与法治、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等辩证关系,通过设立专项课题、撰写理论文章、举办论坛和研讨会等,进行深入分析阐释和正面解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意志更加坚定、行动更加坚决。
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和宣传。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等平台作用,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规划”重大课题、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项课题,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纲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丛书,举办“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为主题的中国法学家论坛,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和引领各研究会、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压实了学会党组、会长、常务副会长、专兼职副会长的主体责任。建立重大活动、重要事项政治把关制度,精心确定课题选题、论坛主题、法治宣讲主题,精心选定论坛和研讨会发言人,确保法学会举办的论坛、年会、研讨活动和主办的刊物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建立与教育部、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沟通联系、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加强研究会思想政治建设,把政治过硬作为遴选研究会支部成员、理事、常务理事尤其是研究会负责人的首要条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等评选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的评选导向更加鲜明。
(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五年来,我们立足发挥法治领域高端智库作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聚焦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组织研究,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实践。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新成就”“党的十九大以后法治建设的总体谋划及理论创新建议”“‘枫桥经验’的理论构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研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等课题组织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高质量研究成果,提出了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咨询建议。针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课题、研讨会、论坛等形式,就法治保障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与外交部联合举办“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发表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共同主席声明》,描绘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路线图”。针对中美经贸争端相关法律问题,通过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等平台召开数次专家研讨会,提出了多项应对建议。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后,通过新华社发布《中国法学会关于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声明》(中英文),为论证和支持我国政府的立场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支撑。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召开“五省法学会专题座谈会”,研究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等问题。
切实抓好课题工作,完善选题征集、课题管理、成果转化等制度,新设后期资助、基础研究激励项目,通过招标、委托形式确定1600多项课题。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分别设立重点专项课题,组织各研究会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任务和190项改革举措进行了梳理和分解。精心组织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每年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定论坛主题,打造了汇聚前沿理论、推出创新成果的重要平台。所属50多个研究会围绕各学科领域重大问题组织课题研究,举办高质量学术年会、学术论坛及研讨会,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调研并重,有效扩大实务部门参与,取得了丰富成果。15个研究方阵、7个法治研究基地,强化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各地法学会围绕当地需求组织接地气、针对性强的课题研究,五年来省级法学会组织课题研究1500多项。七大区域法治论坛继续常态化举办,关于新时代西部法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与法治保障、大数据云计算背景下的法治社会建设、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自贸区建设的法治保障等问题的研究成果,获得地方党委政府及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
服务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就宪法修改、国家监察法制定、民法总则制定及民法典各分编编纂等重大立法,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组织专题调研,一系列建议被采纳。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推进理论研究与实务部门的密切结合,截至目前共举办149期,就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慈善法、网络安全法等109部法律、33部行政法规和7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研讨,2800多名专家学者(人次)、180家(次)有关中央部委、107家(次)研究会共同参与,撰写的立法咨询报告总计超过430万字。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也立足各自工作领域和研究实际,组织专家学者广泛参与立法调研、咨询、论证,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组织召开20多场“司法改革专家咨询会”,对《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等20余件司法改革文件进行论证,围绕“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试点情况”“司法权合理配置”“遵循司法规律”“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法律群团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开展专题调研、研修培训。受中央政法委委托,对立案登记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员额制等改革开展评估,对北京市、深圳市司法改革工作进行整体性评估,并通过工作形成了完备、实用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和评估工作机制。中国法学会领导,有关研究会、一些省法学会领导,被聘为相关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主任或委员,在参与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组织开展第三方法治评估。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立法评估、法律法规实施状况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等第三方评估工作,评估范围不断拓展,委托评估单位不断增多,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法学会也积极参与当地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评估、法治建设实施情况评估等,彰显了法学会地位超脱、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
(四)创新推动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五年来,我们突出法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提升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活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编写《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案例读本》;5年来,各地举办“双百”报告会29648场,直接听众757万人次。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编写《民法总则大众读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宣传;目前,基层行活动已覆盖全国2500多个县级法学会。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拓展传播渠道。各地法学会通过“青少年法治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大讲堂”及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动漫、书画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对于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发挥了积极作用。
构建广覆盖、有特色、常态化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服务作为基层法学会工作的着力点,推动各地法学会因地制宜,广泛建立“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调解中心”“法律诊所”等,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全国共成立相关法律服务机构约27万个。工作中,基层法律服务新典型不断涌现,老典型有新的开拓,有的地方着力扩大服务覆盖面,实现了乡镇、社区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有的地方与信访局、司法厅等联合印发文件,常态化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访调对接”等工作,有的地方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现代服务手段,打造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有的地方搭建“送法入企”工作平台,组织知名专家深入基层,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公益法律服务,各地工作蓬勃开展、亮点纷呈,法律服务的“靓丽名片”擦得更亮、叫得更响。深化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合作,探索推动地方法学会与各级人民法院共建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机制。
(五)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五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职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抱负、报效国家提供了广阔舞台,推动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取得积极进展。
评选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组织开展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二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第三届、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连续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坚持正确导向,优化评选标准和程序,在法学法律界树立了一批政治信念坚定、治学态度严谨、学术成果突出的典型代表。32个省级法学会及一些研究会也开展了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发挥了引导、示范、激励作用。
加大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青年学者参与研究会工作、承担重大课题研究、参加重要论坛的征文活动、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等,研究会换届注重增加青年学者在理事会和会员中的比例,年度课题专设“青年调研项目”,引导青年在科研工作和法治实践中锻炼成长。加强与港澳台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交流,举办“两岸青年法律交流研修班”“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活动,增进了了解、扩大了认同。各地法学会、各研究会通过设立青年专项课题、举办青年论坛或学术沙龙、评选青年优秀成果、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了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
积极做好人才培养、举荐工作。组织“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对话司法大数据”等实践调研,促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供需对接。常态化组织“法学家下基层”专题调研,组织专家赴法院、社区及腾讯、阿里巴巴等企业开展调研,为法学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国情民意搭建平台。加强人才举荐,参与有关部门和机构从优秀法学工作者、律师中选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积极组织和推荐专家学者担任党委、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法治人才库”建设,推荐专家学者广泛参与各级立法、执法、司法等调研、咨询、论证工作,为专家学者以专业智慧服务法治实践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务实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法学交流。五年来,我们自觉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坚持控制规模、提升层次,开展务实、有效的对外法学交流,共组织87个专家代表团赴国(境)外访问,接待80多个国家和地区3300多人次来访交流,举办各类国际会议、涉外研讨会126次。
积极开展区域法治合作。成立中国—南亚、中国—大洋洲、金砖国家法律论坛,举办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以及中国—欧洲、中国—东盟、中国—拉美等法治论坛,围绕“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讨,主动设置论坛议题并组织专家主旨发言,深化了法治对话、交流。
深化与重点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与英国、法国、美国、俄罗斯等国深化法律交流合作,举办“中英法治圆桌会议”“中法法律交流日”等活动,为中外法学法律界搭建了高层互动平台。加强同国际组织的交往,出席第9届和第10届世界宪法学大会、第27届和28届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大会、第19届国际刑法学大会等,推动亚太法协成立“一带一路”常设委员会,指导、支持民诉法学研究会举办2017年世界诉讼法学大会、宪法学研究会举办国际宪法协会执委会等。组织专家学者在国际会议等场合积极发声,支持我国法学家在国际宪法学协会、国际刑法学协会、世界侵权法学会、家庭法国际学会等担任领导职务,提升了我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法律人才培训工作。推进金砖国家争议解决机制、中非联合仲裁机制等的发展,举办“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为涉外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与商务部合作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人才研修班”“非洲国家经贸法制建设部级官员研讨班”,举办了30期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1054人次法律人才研修班,扩大国外法律人士对我国法律制度的了解,夯实对华友好合作基础。与国家外专局合作开展引智工作,学习借鉴国外法治经验。
深化同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围绕港澳法学法律界贯彻实施“一国两制”,举办“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在港澳的实施”系列座谈会等。常态化举办“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召开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通过课题研究、短期调研、学术座谈会等扩大对台交往,加强与台湾法学法律界人士的沟通联络,深入做好“促统反独”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和平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七)推进改革和自身建设。五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部署,扎实推动改革,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法学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学会组织的内在活力不断激发,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2017年5月,《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印发。围绕增强“三性”、去除“四化”,把落实改革方案作为“重头戏”抓紧、抓实、抓细,提升引领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工作覆盖、改进工作作风,改革成效不断显现。将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工作等制定整改措施,有力落实了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项要求。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党建为龙头抓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党组会议、党组学习、支部工作、干部选拔、党风廉政等各项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制定《中国法学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法学会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等,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在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上下功夫。
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法学会事业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取得的成绩、实现的变革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亲切关怀和中央政法委正确指导的结果,也是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本届理事会全体成员以及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代表中国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向长期关心、支持法学会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实践中,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体会:
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新发展理念,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要深入研究新时代群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随着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发展。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对群团组织性质、功能的认识,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谋划工作、破解难题、改革创新,才能使法学会组织坚强有力、充满活力,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
三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胸中有大局,前进有方向,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法学会工作的价值所在。紧跟时代发展主题,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深刻认识大局、积极融入大局、自觉服务大局,始终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中工作,这是各级法学会组织彰显价值作用、实现更大作为的根本所在,必须始终坚持下去。
四是,要主动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崇高理念。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是法学会、特别是基层法学会工作的着力点。通过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并在服务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我们的工作会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五是,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推动各项工作,既需要顶层设计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也离不开基层的积极探索。对基层一线法学会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发现、总结、推广,这是我们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推动工作的方式。
六是,要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建设法治中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的同时,要敢于正视挑战,直面困难和问题,团结引领一代代法学法律人接续奋斗、不懈努力,把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伟大征程不断推向前进。
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的要求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深化改革方面,改革方案中有些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有些改革成效不够明显。政治引领方面,开展思想政治引领的规律认识有待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度有待加大。服务大局方面,法治高端智库建设成效不够显著;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仍需加强;参与法治实践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研究会服务监管方面,中国法学会履行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监管手段有限;研究会党组织开展工作、秘书处实体化建设有待探索创新。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地方法学会建设的顶层设计需进一步强化;各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市县法学会规范化建设需继续推进;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初步组建,工作开展任重道远,必须不断强化。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党的十九大庄严宣告,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个新时代,是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国梦的时代,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砥砺前行的时代。特别是走过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历史征程,改革与法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我们更加坚定了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命题及“十个坚持”的核心要义,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在这样的伟大时代,参与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这样的伟大工程,中国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下,围绕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法学法律界、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工作,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什么样的法治难题,我们就组织相应的理论研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什么新的需求,我们就开展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我们就创造相应的条件,支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中贡献更多才智和力量。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法学会工作的根本保证,为党做好法学法律界的工作,团结和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和拓展党领导的法治建设事业,是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工作规律认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建设党和人民信赖的法治人才队伍,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和统领工作,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继续做好研究、宣传、阐释等工作,并以此为统领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炼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标识性的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话语体系。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大家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历程、指导思想、核心要义,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深刻认识自身在新时代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在贯彻“双百”方针、鼓励学术创新的同时,处理好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的关系,既不把一般的学术问题当成政治问题,也不把政治问题当成一般的学术问题,始终对法治领域涉意识形态的原则问题、大是大非问题保持高度警醒和清醒认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观点。要进一步完善与教育部、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沟通联系、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思想引导工作。要积极倡导潜心治学、求真务实的学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健康规范的学术氛围和研究环境。
(二)要理顺体制机制,有力夯实工作基础。基层组织是做好群团工作的基础和关键。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法学会全部工作,都要靠健全、完善的组织体系来实现。近几年,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只是开了一个“好头”,更重的任务还在后面。我们要继续全力推进组织体系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上级法学会要加强对下级法学会的指导,为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要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同志联系、政法委代管的工作机制,处理好党委领导、政法委代管与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部门及法学院校科研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为做好工作争取更多外力。要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推进各级法学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对研究会设置进行研究,建设更加符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能够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的研究会体系。要全力推动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在地方党委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支持下,加快推进各级地方法学会党组建设;加强和改进研究会党建工作,就研究会党组织如何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进行探索,研究制定制度化、规范化的意见,探索推动研究会党组织依据党章党规开展活动,切实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要继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加强对会员队伍的服务,健全会员参与、意见反馈、权利维护等制度,建好“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三)要发挥智库作用,精准服务国家大局。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要深刻认识大局、自觉融入大局,紧紧围绕提升服务科学决策、服务法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下功夫抓研究成果质量、抓成果应用转化,力求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面临什么样的问题、难题,我们就能及时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有的放矢的对策建议。
要精心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集中资源力量,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抓好《要报》及专项研究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的编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要求,围绕法治中国建设战略规划,围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突出对重点领域立法、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民营企业发展法治保障、互联网规制与发展、社会治理创新、保障国家安全、“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问题的研究,及时回答时代之问、人民之问;通过向相关研究会交任务、交题目,通过课题选题、研究会年会主题、论坛主题等,有效引导研究方向,确保研究成果符合实际、切实有用。要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完善成果评价、应用、激励等制度,建立健全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有效对接与合作机制,强化研究成果的梳理、提炼,创新转化形式、拓展转化渠道,做到“研以致用”,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学理支撑。要推进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中国法学会智库体系建设,强化法治研究中心、法治研究所、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及课题、论坛等上下联动、内外合作、资源整合,各省级、副省级法学会也要努力成为当地党委政府在法治建设领域的重要智库,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
(四)要立足群团特点,切实展现独特优势。法学会是群团组织,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准确定位、科学谋划,不断深化对新时代群团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发挥出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学会联系法学、法律“两界”,工作范围广,平台优势突出;50多个专业研究会、1000多个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72万个人会员、2.1万团体会员汇聚了全国法学法律界的大量优秀人才;省、市、县组织健全,覆盖面广;地位超脱,可以作为第三方开展评估、咨询等工作。要围绕法治建设各个领域和环节,在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立法咨询论证,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司法体制改革的调研、论证和成效评估,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中找到法学会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承担更多任务。要充分发挥沟通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优势,让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部门通过法学会的平台,与法律实务部门紧密结合起来,搭建畅通稳定的双向沟通渠道;特别是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法学工作者深入实践、参与实践,深刻了解社会、认识国情。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人民群众服务,在现有法律服务站等载体的基础上,围绕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建立“企业法律服务站”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要支持更多的法学法律专家走向国际舞台,参与国际法律及法学组织事务,传播中国法治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五)要强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发展活力。实践充分表明,有力推进法学会改革,是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内在活力的必然要求。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工作创新,使法学会组织充满活力,始终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学会未来发展、体制机制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增强“三性”、去除“四化”,继续抓好《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落实,在党建工作、研究会服务监管、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网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继续补齐短板、攻克难题,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向改革要活力,借改革上台阶,靠改革转作风。要坚持全面从严治会,持之以恒抓自身建设,抓科学理论武装、抓理想信念教育、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加强管理、科学考核评价、强化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深入把握新形势下群团工作规律,树立开放、协同、整合、共享、共赢等工作理念,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善于借力并强化协作,实现机制、平台、工作方式方法等多方面创新,努力形成规范有序、激励有效、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提高做好工作的能力水平。
以上工作建议仅供第八届法学会同志们参考。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思想凝聚人心,新征程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