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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贤同志出席第六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暨‘一带一路’法治论坛”
访问量:2843 发布时间:2015-11-23 13:06:00

11月17日至18日,第六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暨“一带一路”法治论坛在重庆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东盟10国司法系统的政要、法官、律师等代表,中国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及全国知名法学专家、法务工作者等共计200余名代表出席论坛。

甘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湘贤同志带领有关人员参加了论坛。天水市秦安县检察院成婷撰写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问题初探》、陇南市礼县法学会张江霞撰写的《浅谈“丝绸之路经济带”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两篇论文入选本届论坛论文集。

张鸣起在致辞中指出,法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追求,是实现和平与发展的最可靠保障。体现公平、正义、理性和智慧的法律不仅有助于国家发展,对国家间消除分歧、化解冲突,构建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和谐关系也至关重要。中国与东盟各国面临共同的发展目标和全球挑战,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为加强中国-东盟法学界的合作,他倡议:一是巩固友好互信,维护和平稳定;二是开展法律外交,推动国际法治进程;三是深化务实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四是密切沟通合作,提升论坛水平。本次论坛是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实现共赢的盛会,是立意高远、议题丰富、成果丰硕的盛会,是代表广泛、增进了解、加深友谊的盛会,希望通过这次论坛实现中国-东盟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中国-东盟的法律合作和“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论坛共设置六大专题,即“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中国与东盟法律合作”、“一带一路背景下境外投资的国际法律保障机制”、“中国与东盟建设海洋伙伴关系法律问题”、“中国与东盟国家法律适用与司法合作问题”、“中国与东盟区域金融货币合作机制法律问题”、“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法治问题”。

各国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一带一路”的共建,离不开法律的共建,中国与东盟要借鉴欧盟的成功经验,构建各国认可、适用的统一法律体系,最终实现区域法律一体化。论坛通过并发表了《重庆宣言》,明确了中国和东盟要合作开展区域规则研究、“统一商事法律”研究等工作,协同培训本区域法治人才,创设“中国-东盟区域法治研究联合体”等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探索构建争端解决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