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省法学会在兰州组织召开了2015年全省法学研究课题评审工作会议
为了进一步发挥法学会组织、引领法学研究的职能,推动“法治甘肃、平安甘肃”建设,11月4日下午,省法学会在兰州组织召开了2015年全省法学研究课题评审工作会议。课题评审工作由甘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具体承担,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七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志坚同志主持会议,省内高校法学院系专家教授及部分法律实务部门研究室负责人担任评委,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卢晓川及课题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
在评审工作会议上,刘志坚院长首先介绍2015年省法学会课题申报基本情况,在本次课题申报过程中,省法学会共收到申报课题20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筛选,最终有10篇优秀课题参加评审;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卢晓川就《省法学会201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评审办法》进行了解读和重点说明;在课题评审过程中,课题负责人现场介绍了所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成果转化等内容,各位评审专家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按照《省法学会201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评审办法》对入围的十个课题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将在省法学会网站进行公示。
评委现场打分
课题负责人介绍情况
专家点评
工作人员统计分数
刘志坚院长最后强调,这是甘肃省法学会第一次举办省级课题申报工作,各单位选送的课题整体不错,但有部分课题质量不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选题不错,但没有把握住问题导向的原则,导致找不准解决问题的路径;有的课题组人员力量配置不够合理,需进行力量强化;有的在论文标题设置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希望课题人选确定后,在下达课题通知书时,要提出严格的要求,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对课题内容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各课题组要配齐配强课题组成员,投入足够的精力把此项工作认真做好,为今后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