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报道之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学会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党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律服务作为重要的工作抓手,作为积极投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
法学会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是参与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场深刻的法治实践,适应了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把党政所需、群众所急、我们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得到了党委、政府、群众以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充分肯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法律服务建设以各级法学会为依托,已经实现了从城市到农村、从党委政府到企事业单位、从百姓到军营、从校园到厂矿、从看守所到监狱、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的全面覆盖。
基层法律服务的哈尔滨样本
“法律诊所”是啥,能干啥,有啥用?对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来说,哈尔滨市法学会打造的这个第三方法律服务平台早已不陌生,而让法律诊所家喻户晓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不看广告,看疗效”。
2010年,哈尔滨市法学会组建第一家法律诊所时,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短短7年光景,如今已经发展到472家。“他们在宣传法治、释疑解惑、调处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党服务群众的一个新平台。”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陆文君说。
2013年春天,哈尔滨市政苗圃项目最终选在了道里区太平镇,需要一次性征地258万平方米。太平镇法律诊所邀请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结合拆迁补偿款及继承分割等问题,提前为村镇干部们提供法律培训。与此同时,区法学会将项目拆迁相关补偿协议等文件,发给专业律师及东北林业大学法学教授全程把关。
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拆迁指挥部仅用1个月就完成了村民拆迁补偿协议,3个月内上交了全部征地。太平镇党委书记胡守志告诉记者,此后,镇党委认真总结了市政苗圃工程的征地拆迁经验。在2014年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项目及太平镇大飞机拆解项目征地过程中,一以贯之地延续了之前的经验成果,连续3年共征地近500万平方米,未发生一起因拆迁上访案件。
陆文君认为,地方法学会应带领会员和学生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更有实际应用意义的法律课题。比如征地拆迁、医患纠纷、老国企改制、家暴等。自2007年法律诊所实施地校合作以来,各区政府将每年整理出的疑难法律课题,交给合作的大学法律系进行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返回区政府,再由区政府支付给院系学生奖励性的报酬。
与此同时,法律诊所通过地校合作,组织法律专业的高校师生走出校园、来到基层,运用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让更多百姓明白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重要性。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学会会长于文说,法律诊所不替政府说话,不帮着百姓上访,而是帮助双方解决各自的实际问题,实在化解不了的矛盾,法律诊所帮着把事件引导到法律的轨道上去解决,只要把一碗水端平了,自然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早在2014年,针对医患纠纷频发甚至发生暴力伤医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哈尔滨市法学会主动创新,将法律诊所派驻医院,从源头调解矛盾纠纷,及时回应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将矛盾化解于萌芽阶段。
哈尔滨市道里区派驻市儿童医院法律诊所建立后,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石晶玉通过调研,听取当事人陈述,召开有法律专家、医学专家、当事人等百余人参与的听诊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越级进京上访8年的医患纠纷。
法律诊所进驻全市各大医院以来,使得全市医患纠纷同比下降了八成,并且杜绝了以往“医闹”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从源头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法律诊所还对医患双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医患双方法治思维,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法律诊所用事实改变了社会上认为法学会局限于研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认知,实现了法学会职能的拓展。
为了适应新形势,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以社区法律诊所为核心,除将法律诊所延伸到农村、企业、医院外,2015年融入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开始,又延伸至非公经济,基本每年建设一种新类型。
哈尔滨市法学会将法律诊所派驻区县(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培训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主动担当政府服务窗口的法律顾问,并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释法解惑、调处纠纷。
如今,哈尔滨市6类472家法律诊所作为市法学会设于基层前端的第三方服务组织和工作平台,敢于迎着难题走,深入矛盾集中场所,于源头接待受理法律咨询几万起;在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开工的关键时刻冲在第一线,宣传解析法律法规,情理法结合,耐心细致调处矛盾纠纷,其中包括群体访和积累数年的越级访案件。
“不为位轻而自卑,也不因机构小而无为。”陆文君常用这句话勉励会员们,要让更多老百姓感受到法律服务的温暖情怀,同时体会到法律的尊严和力量。
基层法律服务遍开创新之花
哈尔滨市法学会创建的法律诊所模式多次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也成为在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典范。这一调处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深受上级重视和褒奖,被群众称为“主心骨”“连心桥”,彰显了法学会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2015年,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入选中国法学会典型经验文件供学习和借鉴,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地市的法学会同仁前来参观考察,并被各地方法学会创新应用。
目前,在中国法学会的带领与号召下,各地方法学会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已呈百花齐放之势,在学习先进典型基础上又结合各自地域特点进行创新,为地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了不可低估的力量。
吉林省法学会采取自建、共建和网建三种模式,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全面深化乡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向涉外、军营、拘留所和监狱等特殊领域拓展延伸,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到目前,全省共建成基层法律服务站2873个,法学法律专家咨询团队达1836人,仅2016年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万多件次,开展政策法律宣传6800多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1万件,提供法律援助1567件,有效维护了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河南省法学会与省综治办、普法办共同在基层设立法律服务站,充分发挥法学会优势,提供便民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实现宏观要求与具体落实的有效对接。在省市法学会手把手、点对点的指导下,高标准完成了镇、村两级法律服务站建设任务,筑牢了基层法治基石,提升了基层法律服务水平。最近,河南省法学会还成立了外商商务投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对在豫外商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快速高效地服务到位。目前,河南省共建成乡镇(街道)法学会法律服务站2456个,实现了全覆盖。建成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44705个,建成率达到92%,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
广东省法学会创建“中立法律服务社”,发挥优势,整合法律服务人才和智力资源,依靠党委,借力各方,形成法律服务新合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以“弘扬法治、公正惠民”为原则,以“中立、客观、公益、专业”为宗旨,免费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助力社会矛盾化解,走出了一条充分发挥法学法律界第三方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法治建设的新路子。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以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为载体,打造出了特色品牌。全区共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300多个,把法治宣传深入到了中小学。同时推动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诉讼服务等活动,探索推行百色经验,推行“信访代理机制”,推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
辽宁省法学会推动所属研究会在各县(市、区)试点建立法治实践基地,使研究会与基层法学会紧密结合、优势互补。法治实践基地建设为研究会搭建了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的平台,提供了解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机会。县(市、区)法学会也依托研究会的力量,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经过五年来的不断尝试和努力,研究会与县(市、区)共建法治实践基地工作在扎实有效、稳步推进中,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当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各级法学会开展法律服务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整合离退休法律工作者、院校老师、学生、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等专业力量,形成合力,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风险评估,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法律服务,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二是由各地法学会搭建平台,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使法律需求方和提供方能够无缝连接。三是有公益特色,法学会提供的法律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使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保护。四是覆盖广泛,模式多种多样,比如哈尔滨地校合作、吉林法律服务站模式、河南乡镇法律服务站、广西校园基地、广东法律服务社、辽宁百千工程、武汉与实务紧密结合的研究会工作模式,还有朝阳市、百色市、眉山市、鹿城区、崇左市、枣庄市、许昌市等不胜枚举。”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说。
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建立起长效化机制
法律服务遍地开花、发展迅速,与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密不可分。
张所菲介绍说,最近四年,是地方法学会工作进展迅猛、基层法学会快速发展建立的四年,到2017年上半年,县级法学会已达到2343个,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的85%。县级法学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组建模式也进一步得到明确。省、副省、地市和县区法学会共2780个,全国四级法学会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已超过800个并普遍建立了学术委员会或指导委员会,不少地市甚至县也建立了研究会。一些地区还积极探索将法学会组织和工作触角向村社企层面延伸。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队伍不断壮大。至2016年年底,全国个人会员数量达到46万人,团体会员数量达到1.8万多个,服务会员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随着法学会工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地方党委政法委将法学会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与政法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有部分法学会参加政法维稳综治等各项会议,法学会机关主要负责人列席政法委书记办公会、政法委员会会议,有的法学会机关主要负责人已经正式成为政法委员会委员。从2015年起,全国法学会工作列入中央政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张所菲说。
张所菲表示,正是因为基层法学会建设在近几年取得的巨大进展,才使得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能够跨越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而这又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地方法学会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已经成为地方各级法学会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取得了显著成绩。
哈尔滨市法学会派驻域内省、市、区县、军属38家医院,转化治理对策,面对面接待调处了数百起医患纠纷,依法化解了4年、8年甚至15年的积案和越级上访难案,使医患纠纷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当年,同比下降了62%,第二年持续下降到79%。至今,医患关系持续向好改善,其做法在全国卫计委解决医患纠纷座谈会上做了交流。
2011年以来,广西崇左市群众安全感连续5年排名全自治区第一、1年排名第二;全市社会稳定动态八项工作综合总分连续6年排名广西第一,是广西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连续14年实现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节点时期进京“零非访”工作目标的地级市。2016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5826件,调解成功5721件,调解成功率98%;预防群体性上访30件,涉及人数740人次;预防群体性械斗15件,涉及人数344人次。2016年,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送法上门,共为园区和企业解决项目准入审批、征地拆迁、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1825件(次);解决债务纠纷130件,其中涉外经济纠纷两件,涉及金额2500多万元;提供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服务500多件(次)。
河南省许昌市法学会各法律服务站运行半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近两万人次,协助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起,调解矛盾纠纷8000多宗,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60余件,全市信访总量与2016年同期相比下降15%,刑事案件发案量下降29%,为平安许昌、和谐许昌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辽宁省东港市法学会法律顾问站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达1529起,有效地将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张所菲介绍,法律服务这项工作能够在地方特别是在市县迅速推开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是中国法学会领导站得高、看得远,目标明确,亲自推动。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强力推动。在工作中采取了典型示范带动的方式,近四年来,在全国工作会、座谈会、培训班以及中国法学会下发文件通报,推出的省市县级先进典型有200多个(次)。各地法学会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并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
张所菲还着重强调,在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过程中,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地方法学会党组建设与基层法学会组织建设,一起作为事关地方法学会长远和根本发展的重点工作,予以强力推进。2015年10月,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法学会率先成立了县级法学会党组。河南省法学会158个县(市、区)法学会全部成立了党组,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党组全覆盖。河南省和吉林省还成立了法学研究行业党委。目前,各省都在积极推进市县法学会党组建设,并已经取得了可喜进展。各级地方法学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活力得到增强。未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将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使这项工作能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更多的力量。
法律服务全覆盖:既有江湖之远 也有庙堂之高
据了解,中国法学会的法律服务不仅满足于江湖之远,还着眼于庙堂之高,除了基层法律服务建设如火如荼,取得丰硕成果,中国法学会还积极与最高法院合作,建立了诉讼服务专家工作机制,大获好评。
参与最高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工作,是中国法学会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法治服务的重要契机;也是中国法学会与最高法院建立新的联系、合作机制,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法治实践的重要契机;更是中国法学会深入群众,直接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契机。
据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任伊珊介绍,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机制建立三年来,法律咨询中心会同会员部等相关部门坚持以一支队伍、两个机制和课题研究为工作抓手,充分发挥第三方优势地位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支队伍是指组织了一支过硬的志愿专家队伍,同时努力做好选聘专家的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选聘条件要求法学专家须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律师要求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行业声誉和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经过推荐、申请、审核、备案四项选拔程序,法律咨询中心组建了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强、热心公益且能长期坚持的志愿专家队伍。他们由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等全国著名院校法学院的中青年法学专家和资深律师组成。为了高效便捷地和志愿专家沟通互联,在线上,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创建了工作微信群,做到信息及时发布,经验充分共享。在线下,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和交流活动等多种方式,建立最高法院、志愿专家和法律咨询中心畅通的三方沟通渠道。上述措施保证了志愿专家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了来访案件的咨询效率,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两个机制是指抓规范建设,建立“案件分类化解”和“存疑案件专家评议”机制。“分类化解”机制将案件分为三类,提高了咨询效率。案件材料不齐备,申诉信访理由不能成立的案件,志愿专家应释明法律规定,防止诉讼矛盾演化升级;原裁决无误、建议息诉的,应注意疏解当事人情绪,引导其服判息诉,经咨询明确表示服判息诉的,志愿专家、当事人和法律咨询中心三方签订服判息诉确认书;裁判存疑的,启动专家评议机制。
为发挥志愿专家诉讼监督作用,还创立了“存疑案件专家评议”机制。接谈中发现的存疑案件,经过“接谈专家初评——法律咨询中心复评——指定专家背靠背研究——多名专家研讨会集中评议”四个环节仍有问题的,法律咨询中心将向最高法院正式报送《最高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存疑案件报送表》。报送内容包括案件基本事实、当事人申诉理由、争议焦点、志愿专家及法律咨询中心意见、案件结论、证据资料目录、相关法律规定等15项,涵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专家观点在内的评价内容,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自该项制度实施以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内部先后对20余起案件进行了研究,并就北京董某流氓罪案、吉林高某贪污罪案向最高法院立案庭报送了存疑报告,最高法院立案庭安排督导合议庭就两起案件进行了审查,并向法律咨询中心反馈了审查意见。
从中国法学会与最高法院共同建立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机制以来,每年最高法院都会向中国法学会以感谢信的形式表示感谢。其中最高法院在2016年的感谢信中写道:2016年,最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得到了贵会党组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一年来,贵会组织选派209名法学专家和律师到我院诉讼服务大厅担任诉讼服务志愿专家,从第三方角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70余件,帮助来访群众梳理案件,化解心结……
作为中国法学会积极发挥创新自身工作职能的努力与探索,相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建设,一定会为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祁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