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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专家咨询会:打造法治领域的高端智库
访问量:1721 发布时间:2017-10-25 09:45:00

——法学会: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报道之三

搭建平台,形成桥梁和纽带

2015年1月15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第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学会机关召开。此次研讨会,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组织专家学者对《国家安全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017年9月22日,中国法学会第10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既对10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和总结,又研究讨论了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和一部社会关注度很高的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从第1期到第100期,自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以来,中国法学会至今已就67部法律、27部行政法规和6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讨论,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平均每个月要组织3场以上。这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共有1900多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

从以上这组数字中不难看出,中国法学会已建立起一个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重要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

近些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立法工作,如何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法律法规更加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更加准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立法工作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十八大以来,国家立法启动了加速键,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都会对立法提出新的要求。”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立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对国家立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中国法学会紧紧抓住国家立法的大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了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搭建了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在国家立法机关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之间搭建了桥梁和纽带。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让国家立法者能够听到来自法学法律界最真实的声音和有理有据的批评性意见,同时,也让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性研究成果能够上达立法机关,参与国家立法进程,实现学术报国的理想与使命。

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工作。王乐泉会长在2015年1月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中国法学会“要在组织研究、协同合作、成果转化环节做足功夫,把专家学者的个人智慧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把学术观点转化为可操作的咨政建议”。在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会长会议上,王乐泉会长指出:“中国法学会未来将继续重点抓好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相关工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积极作用。”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多次出席并讲话。陈冀平亲自提出举办并力推“立法专家咨询会”,他在2016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搭建‘专家咨询会’平台是2015年我们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最大亮点。”

党组成员、副会长鲍绍坤、张鸣起、张文显、王其江、张苏军,副会长李林、朱孝清和任海泉,多次主持立法专家咨询会。据了解,在已经举办的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中,会领导主持或出席的共90场。

立法专家咨询会充分发挥了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作为相关领域“国家队”的作用。根据研讨的主题,多数场次均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与一个或多个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共同承办。每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专家的选择,充分依靠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由研究会负责选定本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宪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中国卫生法学会等研究会多次参与承办,北京、上海、浙江等省级法学会多次参与协办。

转化成果,赢得认可和支持

每次立法咨询会,都像是打开了一扇相关领域智库的大门,法学法律工作者通过交流形成的一些先进思想,都变成了立法专家咨询会宝贵的成果。在每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后,研究部法学成果应用处都会经过认真的梳理和提炼,以形成一份高质量的《专家咨询报告》。同时,也尽可能地把专家学者提供的“智慧”,原原本本报送给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每期《专家咨询报告》平均有3万字左右,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下来,《专家咨询报告》成果的汇总,合计达到了300万字。

在刚刚结束的第10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对近3年来的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和总结。陈冀平介绍,每期《专家咨询报告》,都要送给国家立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同志,送给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法室,还要批报给中央领导同志或者中央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多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分别对《专家咨询报告》作出过重要批示。

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也受到国家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在刚刚结束的第10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在讲话中,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中国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国家立法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对中国法学会召开第10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表示祝贺。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的立法专家咨询会和撰写的《专家咨询报告》高度重视。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组织召开了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意味着中国法学会在参与国家立法、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立法咨询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据了解,在每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召开之前,中国法学会都要邀请国家立法机关派员参加。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法室,国务院法制办有关法制司,多次安排负责法律草案立法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并向专家学者介绍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回应专家学者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多个场合对中国法学会举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和撰写的《专家咨询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专家咨询报告》的许多意见建议被相关法律法规所吸纳,立法专家咨询会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除此之外,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也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在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中,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等单位共107家次指派负责同志参加了与其工作相关的立法专家咨询会。据了解,有的法律草案,送审稿或征求意见稿就是某个或几个部委负责起草的,同时,这些部委或者长期承担着立法涉及的主要行政职能,或者是日后法律实施的主要行政部门。立法专家咨询会由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务院部委介绍法律中的政策选择,可以让专家学者更了解立法的背景、价值选择以及现实考量。

100场,1900多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充分调动了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国家立法的热情,每场立法专家咨询会都尽量邀请来自全国各地、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立法专家咨询论证。在不同的学科中,在不同的行业里,不管是理论部门还是实务部门、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组织的专家学者、不管是德高望重的名家还是崭露头角的新秀……他们共同研讨一部法律法规的草案,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充分展现出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在参与国家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使命与担当。

在第10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召开前夕,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韩耕称,中国法学会的“立法咨询论证会”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探索了法学会参与立法、服务立法的新模式,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提供了建言献策、贡献智慧的渠道,为专家学者、立法机关和实务部门搭建了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北京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充分利用首都法学人才荟萃的资源优势,积极协办立法咨询论证会。2015年以来,北京市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共同承办了《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论证会,还协办过多场立法专家咨询会。同时,受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的启发,北京市法学会接受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协社法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委托,组织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等多场立法专家咨询论证会,也得到有关单位的高度认可。

完善制度,凝聚思想和共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都凝聚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大智慧。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程中,立法专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很多都是通过专家咨询、专家研究得以解决的。虽然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召开了100场,在这100场研讨会上形成了累累的智慧硕果,但两年多的时间毕竟短暂,立法专家咨询会的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陈冀平在第10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上讲话要求,要建立一个兼具权威性与代表性的立法咨询专家库;要确定参与立法专家咨询会的专家标准,务必坚持选择政治立场坚定、学术研究成就突出、学风人品过硬的遴选导向;要研究成立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家立法机关领导同志的作用,通过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及时指导,进一步提高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研讨质量和《专家咨询报告》的质量。

由于参与到立法专家咨询会中的专家学者,很多都担任重要的行政职务,在其专攻的领域中堪称权威,他们要在立法专家咨询会前对草案进行详细的审读,更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凝练自己的观点,因此,中国法学会要对专家学者的学术担当给予充分肯定,对每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给予表彰。同时,也要进一步拓宽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省级地方法学会参与承办、协办立法专家咨询会的广度和深度,要对积极参与承办、协办立法专家咨询会的所属研究会、省级地方法学会给予表彰,以进一步调动所属研究会、省级地方法学会参与立法专家咨询会承办或协办的积极性。

此外,陈冀平强调,要进一步探索立法专家咨询会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由于要原汁原味地整理专家学者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每期《专家咨询报告》的内容都很翔实,但同时就会出现内容多、报告厚的现象。应该充分利用中国法学会现有的资源和渠道,如可以考虑通过中国法学会《要报》报送重大立法内容。中国法学会《要报》一般刊印的都是关系党和国家重要利益的重大问题,内容简明扼要,可以直报中央。下一步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立法特别是争议比较大的立法项目和立法内容,及时摘编成《要报》。这样,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就能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

如今,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成为中国法学会服务法治实践、积极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品牌。一个强大而专业的立法专家咨询平台正在并将继续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而贡献出更多的学术智慧。

(作者: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