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2014年以来,甘肃省检察院以观念转变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动力,以培训指导为方法,主动作为、多方着力,实现了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提质增效。省检察院狠抓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经验材料被高检院理论所、研究室和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信息刊物转发推广,在全国性会议上做了经验发言,并连续两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近日,省检察院研究室被高检院作为全国唯一的检察院推荐至国家检察官学院给全国检察调研骨干研修班做经验介绍。
一是领导重视和带头示范。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2014年以来,他两次出席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并做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他反复强调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站在全省检察工作大局的角度提出研究重点、指导研究方法、强调工作保障,提振了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2014年以来,以路志强检察长、高继明副检察长为代表的省院领导带头申报、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重点委托课题2项、高检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5项、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6项、省委政法委重点调研课题5项,在《兰州大学学报》《甘肃社会科学》《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等国家知名期刊上发表检察理论研究文章31篇;15篇研究成果被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委、省政府评为一、二、三等奖;出版学术专著4本,共计97万字。
二是健全激励引导机制。2014年以来,在省检察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省检察院研究室通过“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评选”和甘肃省检察官协会征文评奖等活动,以及评选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评选首届、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能手,更新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通报高层次研究成果等措施,着力强化了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激励引导。在积极汇报争取下,2014年《陇原检察》杂志稿费由过去的20元/千字提高到100元/千字,2016年又提高到200元/千字。在省检察院的督促要求下,全省所有市级院检察内刊稿费标准均提高到了200元/千字。为进一步强化司改后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推进力度,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把是否重视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是否具备法律政策研究能力作为衡量和考察领导干部称职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把检察人员法律政策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作为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把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一项硬性指标,把法律政策研究成果作为评价部门和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务研修管理办法(试行)》,把检察官研修成绩与检察官等级晋升和绩效奖金相挂钩,为司改后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只能强化,不能弱化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是完善课题管理和成果奖励制度。2014年,省检察院先后修改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取消了每年立项课题的数量限制,提高了优秀成果的奖金数额。省检察院立项课题数量由过去的每年15个增加到2014年的29个、2015年的30个、2016年的37个、2017年的54个,优秀成果的奖金数额由过去的1000元、800元、500元提高到了2000元、1500元、1000元。在省检察院的引导推动下,2014年至今,全省已有8个市级院、21个县级院制定出台了课题管理办法,7个市级院、18个县级院制定出台了检察调研成果奖励办法。
四是强化培训指导。2014年以来,省检察院和白银市院、天水市院、陇南市院等23家单位通过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陇原检察》编研培训会、法律适用研讨会等形式邀请高检院研究室、理论所、《人民检察》编辑部、检察日报社、《检察研究参考》、《检察调研与指导》、《中国检察官》编辑部的负责同志专门就检察理论研究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文章如何选题、撰稿、投稿,课题如何申报等内容进行辅导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以来,市级院在知名期刊和《检察日报》等全国性报刊上已刊发文章67篇,改变了过去仅靠省检察院研究室同志在知名期刊和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一家独大”的畸形结构。在2015年、2016年、2017年获准立项的高检院课题中,市级院获准立项4个、5个、5个。为使全省检察干警开阔眼界,提升研究成果层次,2014年以来,省检察院研究室积极争取名额让全省干警参加高检院研究室、理论所和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各种培训,在省检察院研究室的沟通协调下,2014年至今,全省检察干警参加高检院研究室、理论所和中国检察官协会各种培训的人数同比增长了1.4倍。省院研究室负责同志还通过参加各地的法律适用研讨会、理论研究年会、视频培训、对下调研指导等途径,反复强调省检察院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决心和措施,面对面、手把手的向各地检察干警教授调研文章的撰写方法和投稿技巧,使各地干警对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明确了方向,掌握了方法。
五是加强检校合作。2014年以来,省检察院研究室与甘肃政法学院、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联合开展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参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实证研究”、“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情况实证研究”等21个应用性专题调研,联合举办了4次学术研讨会,联合公开出版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典型刑事案例参考》2本专著;今年,司法科学研究中心又专门为全省检察干警立项了15个课题,为全省检察工作开展和检察改革工作推进提供了理论依据。在省院的示范推动下,全省各级院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举办理论研讨会、法律适用研讨会,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理论研究基地等形式,构建完善了领导互访、课题合作、相互辅导教学等制度机制,加强了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合作,形成了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应用型研究成果。陇南、白银、天水等市级院纷纷与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通过建立理论研究基地、教学实践基地,课题发包、联合攻关等形式开展检校合作,提高了检察干警的理论调研水平,产出了一批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