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至9日,张掖市法学会秘书长张俊德带领各县区法学会负责人考察学习陇南市法学会工作。陇南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市法学会分管领导郝晓为,康县法学会会长、县人大副主任冯继才,市法学会秘书长苟永学陪同考察。张掖市考察团一行9人通过深入实地、听取介绍、查看资料等形式,先后到康县长坝镇、岸门口镇,考察康县法学会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会员法律服务岗建设以及会员开展法学研究、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参观了康县法学会会员之家并进行了书画交流,在康县法院召开张掖市法学会赴陇南考察学习座谈会,就张掖市、陇南市在法学研究、论文征集、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提高会员工作活力等工作进行了坦诚交流,形成了工作共识,达到了考察目的。
近年来,陇南市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提出的“基层法学会要适应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需要,立足于自身挖掘潜能,善于借船出海,借梯登高,接长工作手臂”的要求,结合《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八项工作任务,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原则,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切实发挥法学会独特的平台优势,从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发展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问题导向和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在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团结引领广大会员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方立法论证、青少年法治宣传、农村普法活动,参与社会治理其它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法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对法学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地方法治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此基础上,康县法学会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在会员法律服务岗、会员年会制度等方面的做法得到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的充分肯定,为基层法学会创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活力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