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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涉外法治新图景
访问量:27 发布时间:2026-01-14 11:22:47

>>2025年11月20日,“新韵重庆”无人机灯光秀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主题展演。 孙雅南/摄

202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一体推进涉外立法完善、执法司法效能提升、法律服务升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为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全球治理倡议 引领国际秩序发展方向

2025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会议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行,此次峰会系该组织自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届。其间,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呼吁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习近平主席着眼应对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而提出的重要倡议。习近平主席从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五个方面阐释了倡议的重要内涵。

“中国已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全球治理倡议是对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丰富与发展,是中国为国际社会贡献的又一国际公共产品,把全球治理理论与实践推向新的历史高度。”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瑶表示。

2025年9月,外交部发布《全球治理倡议概念文件》提出,“现行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核心理念是多边主义。”黄瑶进一步阐释,“在全球经济治理与合作方面,中国是联合国主导的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者与积极推动者,从数字经济的前沿探索到绿色转型的系统布局、从多边贸易的坚定维护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中国通过具体行动为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注入新动力”。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 坚定维护战后国际秩序

>>2025年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是空中护旗梯队飞过天安门广场上空。 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摄

2025年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示:“中国人民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一边,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与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大会有61位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有关国家高级别代表、国际组织负责人、前政要等出席。这场阅兵集中体现了人民军队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的决心意志和硬核实力。

战后国际秩序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伟大成果,是守护全球和平稳定的重要基石,更是中国人民以血肉换来的来之不易的和平。5月,习近平主席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发表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声明。全国各地干部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2025年恰逢联合国成立80周年,“联合国甫一成立就将人权保障作为国际立法议程的重点,《世界人权宣言》就是这一立法进程的里程碑式的文件。该宣言推动了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权公约出台。2025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五十九届会议通过中国代表全球南方国家主提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面对新的挑战,国际社会更应回归该宣言所倡导的平等、包容与合作初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柳华文说。

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

2025年4月,中央周边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以建设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为共同愿景,以睦邻、安邻、富邻、亲诚惠容、命运与共为理念方针,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的亚洲价值观为基本遵循,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要平台,以安危与共、求同存异、对话协商的亚洲安全模式为战略支撑,携手周边国家共创美好未来。我们党的周边工作的价值理念不断完善。

周边是实现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2025年,习近平主席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对越南、马来西亚、柬埔寨进行国事访问,赴哈萨克斯坦出席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事访问,同周边国家深化全方位合作。截至4月,中国已同周边17国达成构建命运共同体共识,同周边25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成为18国的最大贸易伙伴,在中南半岛和中亚地区形成命运共同体“两大集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在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的提出,既是对‘西方中心主义’国际秩序的反思,也是对中国传统‘和合文化’的现代诠释,体现了从‘主权国家本位’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本位’的范式转型。世界银行数据显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融资缺口年均1.3万亿美元。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就已批准218个项目,总投资超400亿美元,为全球治理赤字的解决作出了巨大贡献。”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黄进表示。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正式启动,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进入全面制度型开放新阶段。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目标,就是要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202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7月,商务部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海南积极创新实践,奋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9月,海南自贸港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在儋州洋浦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海南自贸港首个整合调解、仲裁、诉讼、事故处置功能的“四位一体”航运争议解决平台,助推海南自贸港成为全球法律服务新高地。

立足国内,放眼国际。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探索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载体和建设高地。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构建了高水平开放的政策制度框架。从召开中国-东盟经贸部长特别会议、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到召开中非合作论坛成果落实协调人部长级会议、中国宣布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零关税,再到中国与安哥拉、冈比亚等7国签署《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中国始终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

2025年5月,国际调解院公约在中国香港签署;10月,国际调解院在香港正式开业,30余个国际调解院公约缔约国和签署国以及香港各界近200名代表出席仪式。

“作为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调解院的成立是国际法治领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开辟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新途径,填补了国际法治空白,将促进中国香港的发展,是践行全球治理倡议的具体之举。”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曾参加国际调解院开业仪式,对国际调解院的意义有着深刻理解,“它不仅为全球争端解决提供了新思路,也凸显了中国香港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独特地位。”

国际调解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理念与现代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精神高度契合。国际调解院的设立,就是将这一东方智慧转化为国际法制度,为全球治理注入中国特色法治基因,为国际调解提供东方经验。

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6个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新加坡、韩国、意大利、美国等6个国家当事人,集中展现了中国法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担当。

国内破产程序衔接承认金砖国家仲裁裁决首案宣判

2025年11月,福建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当庭公开宣判全国首例与国内破产程序衔接的承认金砖国家仲裁裁决案件。某金砖国家S公司向厦门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仲裁裁决,请求厦门某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等近200万元,但厦门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厦门中院对该仲裁裁决裁定予以承认,S公司可依据我国破产法律相关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行使债权人相关权益。该案实现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协同适用,完善跨境仲裁与破产衔接机制,彰显我国跨境商事纠纷治理的制度优势。

2025年仲裁法完成修订,其中涉外仲裁部分亮点突出,包括增设“仲裁地”制度、允许涉外特定区域临时仲裁、支持中外仲裁机构互设机构、衔接跨境裁决承认与执行机制等新制度。

我国涉外仲裁事业持续发展,4月,北京仲裁委员会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等在国际研讨会上发布了《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数字资产与私法原则》。9月,第五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启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厦门代表处、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海丝中心、海丝国际供应链法律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推出全国首个集装箱式锂电池海运合同范本、《海丝特别仲裁规则》等创新举措。同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共同主办2025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中国-拉丁美洲国际仲裁论坛,发布了《携手促进数智时代国际仲裁发展的共同行动计划》。12月,《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施行,该条例首创“特别仲裁”,有限开放临时仲裁,明确仲裁地与法律适用自主权;首次增设仲裁秘书专业职称;率先构建“仲裁前+仲裁中”调解联动模式。

目前,我国285家仲裁机构服务覆盖100多个国家,案件涉金融、工程等多领域。北京、深圳跻身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前五。

公布适用反外国制裁法第十二条诉讼案首案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及我国法院适用反外国制裁法第十二条诉讼案首案。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8400余万元建造款。该案激活了人民法院反制裁司法救济功能,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争议解决范式。其快速化解纠纷、帮助企业追回货款的结果,对提升中国法治公信力有着里程碑式意义。

2025年3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我国加大了反外国制裁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比如8月,因欧盟将两家中国金融机构列入对俄制裁名单,中方依据相关法律对欧盟两家银行采取反制,禁止境内组织、个人与其开展交易合作。

“要注重提升涉外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实践中提高我国涉外法律法规的透明性、稳定性,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及时公布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典型执法案件,使我国反制类法律真正发挥效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说。

举办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2025)

7月11日,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2025)在湖南开幕。论坛以“深化经贸法治合作,共筑高水平中非命运共同体”为主题,来自中国和非洲26个国家的法学法律界人士深入对话。此次论坛是推动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25-2027)的具体举措,并写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落实清单。

2025年,中非合作论坛迎来成立25周年。法治合作是中非关系的重要领域。6月,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在长沙举办,中非经贸仲裁院首次亮相。同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非庭审中心揭牌仪式暨中非仲裁国际合作会议举办,标志着中非经贸争议解决机制进入实体化运作阶段。10月,中非检察合作论坛在广州举行,签署《中非检察合作论坛会议纪要》。11月,第二届中非法治交流合作对话会在浙江金华举行,为新时代中非命运共同体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为协助做好中国-拉共体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成果落实工作,10月,中国法学会领导率团访问巴西、墨西哥,出席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办的第十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并与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法治研究所确定于2026年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拉共体法治论坛。11月,举办第二届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法律人才交流研修班,来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11个国家的25名法学法律界人士参与。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二处处长何蓬表示,“法治合作是共建中拉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支撑。本次研修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实地调研等形式,向学员宣介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帮助学员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有效增进了对彼此法律体系的理解与认同,为中拉法治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举办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

11月20日至22日,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举行,来自11个国家的代表出席。论坛围绕法学教育、商事仲裁、跨境犯罪治理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发布《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东盟国家基本法律大全编译丛书》《东盟国家国际商事仲裁事务指引》以及西部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有力推动了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2025年国际法治交流合作纵深推进。3月,“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在厦门举办,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4月,以“弘扬‘上海精神’共建与时俱进的司法合作平台”为主题的第二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开幕。10月,以“深化法律合作 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题的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举行。11月,以“加强法治国际合作,促进经济包容发展”为主题的2025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在青岛举行。

中国法学会领导率团访问西班牙、英国,与英中协会共同举办第四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率团访问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国家。“2025年以来,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稳健前行,中国法学会充分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同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法学法律组织的法治共识不断增进,法治互信明显增强。”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潘新艳说。

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召开

2025年10月3日至4日,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来自全球五大洲37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世界知名法学院校长、国际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中国内地法学院校长、法律实务界专家齐聚一堂,共促全球法学教育领域交流合作,共建全球法学界高层次对话平台。

2025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比如,中国法学会举办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九期研修班、上海合作组织青年法治人才首届研修班,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举办中国企业走出去法治保障暨中亚国家经贸投资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培训班,等等。

各地法学院校将涉外法治实务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院校。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政法大学宣布成立中国-中亚法学教育联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重点在于以实践为导向,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实现有效对接。在继续落实并优化现有举措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法院等实务部门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完善国内法学与国际法学互动交流的高等教育制度。明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业归属就是国际法学科专业,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中国的国际法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说。

当前,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勾勒行动蓝图。立足新起点,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在全球治理中传递中国法治声音,在变局中稳立潮头。

(原题:“法治建设年度盘点”系列报道之四 2025涉外法治新图景)

文/李光裕 孙贺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