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肃州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法学会章程》、中国法学会在酒泉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甘肃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和第四次会长会议精神、甘肃省法学会党组第八次(扩大)会议精神、酒泉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增免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选举会长、副会长。
会议要求,区法学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省、市《若干措施》,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政法工作重点任务,在思想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开创全区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及省市法学会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上来,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要认真学习《中国法学会章程》,充分认识法学会的性质、地位,明确法学会的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好法学会“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坚持把法学会的建设同平安法治肃州建设相结合,切实发挥法学会在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法学会更好更快的发展。要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更加有力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要把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效载体,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平安肃州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