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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审判方式”焕发时代华光
访问量:314 发布时间:2024-11-08 11:23:33

来源:11月7日《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梁军 任延昕

甘肃省庆阳市地处黄土高原腹地,这里厚重的黄土,沉淀着绵长的历史。90年前,这里诞生了中国西北第一个红色革命政权——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孕育出被载入新中国司法史册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历史的江河奔腾向前。“马锡五审判方式”犹如一颗种子,根植于泥土,在人民群众当中吸取养分,浓荫匝地。深入基层、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调判结合……其内涵精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展现出强大而持久的生命力。

受访干部群众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根深叶茂,在于其一心一意的为民情怀,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无论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内核精神始终如一。

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90周年前夕,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走进马锡五当年工作生活的地方,跟随巡回法庭走进田间地头、山乡林区,切实感受“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华光。

7月3日,庆阳市华池县悦乐法庭法官背着国徽前往高河村调解纠纷。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梁军 摄

背着国徽去审判

庆阳市华池县悦乐法庭里,庭长甄博生呷一口茶,匆匆起身赶往断案现场——悦乐镇高河村。

从悦乐法庭到高河村距离不足20公里,由于山路崎岖,驾车用时近一个小时。路面低洼处的雨水还没干透,汽车不停地打滑,泥浆在车轮下四处飞溅。车窗外,沟壑纵深,叫人步步惊心。

车行路尽处,年轻的书记员板贵荣背起一枚十多斤重的国徽,徒步前行。

数月前,高河村村民熊家和高家因土地归属权发生纠纷。得知法官们要来现场勘查,原告高家的孙女潘某早早等在山路边。

土地权属纠纷在农村颇为常见,调处难度大。“处理这种案件必须实地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各方声音,才能更好地化解纠纷。”甄博生说。

法官手中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有些田间地头的矛盾看似简单,仅是占了别人家几厘米的地,但如果处理不好,会导致两家几代人断了交情。”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沈晋芳说。

抵达现场后,法官们将国徽悬挂起来。他们查看土地现场,对照土地确权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书等材料,听取村社干部、乡亲百姓等各方意见。

“这块地,我爷爷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种了,现在怎么就成了熊家的了?”这桩纠纷已经拉扯数月,起初潘某还心头冒火。经过一下午的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态度缓和,愿意继续配合调解。“只要有人管,管得公平,我们就安心了。”她说。

法官在田间断案的传统,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

80多年前,马锡五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人们常常见他携卷下乡,深入群众,及时解决了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他这种“巡回审判、就地办案、调解结案”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被称作“马锡五审判方式”,国际司法界将其誉为“东方审判经验”。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的司法实践延续着群众路线的独特印记。跋山涉水、走乡串户、风雨兼程……新中国的法官们,骑马、骑牦牛、溜索、撑船,为偏远地区的群众送去司法服务,成为群众路线在法治实践中的生动注脚。

甘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韩世峰说,我国各地自然环境、地区发展差异大,群众之间矛盾多样,在生产生活中渴求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方便当事人诉讼、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方面有其独特意义。

如今,“马锡五审判方式”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沿用。人们时常看到,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的法官们骑着马,背着国徽深入牧区草原巡回办案,在帐篷法庭里开展普法宣传;定西市岷县的巡回审判车开进村庄……各地法院法官不拘一格、因时而变,在群众家门口设法庭,到田间地头去办案,以灵活多元的方式传承红色法治文化。

1959年8月,马锡五在贵州遵义调研时留影。(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马锡五审判方式”从这里走来

“布谷鸟叫来个阳春天,陇东来了个马专员,草鞋布衣塬上转,走村串户把案办……”

时至今日,革命老区庆阳还传唱着马锡五的事迹。一段民间说唱,道不尽山洼洼里的鱼水深情。伴着西北小调,人们仿佛又看到那个粗眉大眼、身穿棉袄、打着绑腿的形象。

1934年11月,以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于庆阳南梁一带创建了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成立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影响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诞生于这片红色沃土中。

马锡五,1899年出生于陕西省志丹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在他年幼时,陕北地瘠民贫,匪患兵患不断。

“小村庄在西北很多,但是城市不论大小却不常见……西北完全是个农业区,有些地方,还是半游牧区。”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这样描述。

1930年,年轻的马锡五参加了刘志丹、谢子长领导的游击队,立志要帮助穷苦百姓伸张正义,实现社会公平,从此走上了为之奋斗终生的革命道路。

1943年,马锡五兼任陇东分庭庭长不久,审理了后来轰动一时的“封芝琴婚姻案”,该案后来也被法学界称为“20世纪中国八大名案”之一。

在一次下乡途中,马锡五遇到一位拦路喊冤的姑娘。姑娘名叫封芝琴,是华池县上堡子村人,她状告华池县司法处判毁了自己的婚姻大事。

马锡五携卷来到华池县,找乡干部了解实际情况,又询问了附近许多群众,了解到封芝琴的父亲不顾女儿与张柏儿自由恋爱,贪恋高额彩礼,要将女儿嫁给富户朱家,张家便深夜抢亲。马锡五在乡里公开审理该案,他当场宣布依法撤销华池县司法处作出的婚姻无效判决,改判封芝琴与张柏儿婚姻自主有效,群众无不拍手称好。宣判当天,马锡五亲手颁发结婚证书,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封芝琴追求婚姻自由的故事,后来被改编为评剧《刘巧儿》,传遍大江南北。“刘巧儿”由此成为反对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实现妇女解放的典型代表,载入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史册。

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说,“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人民司法制度的源头活水,是新中国诉讼模式的原型,是新中国法律制度的重要渊源。时至今日,全国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仍然普遍采取深入案发地调查取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审判方式,这充分说明了其深远影响。

7月3日,庆阳市华池县悦乐法庭法官在农家院落调解纠纷。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梁军 摄

活跃在田间地头的马锡五

“一刻也不离开群众”,这是1943年2月3日毛主席在延安为马锡五的亲笔题词。

“马锡五审判方式”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紧紧依靠群众,它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体现。陇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毛仲荣说,“马锡五审判方式”虽以个人冠名,实为中国共产党人集体司法智慧的成果,也是与群众力量结合的产物。

“当时兼任陇东分区专员的马锡五,经常骑上马,在乡间走动,一走就是一个月。”甘肃南梁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徐振伟说,马锡五一边征粮征兵,一边在田间地头发现案件线索、调解民怨纷争。

走访时,马锡五自带锄头,随时帮群众锄草。遇见农民割麦子,他就上前搭把手,有时只是对一对旱烟的火,便与老乡熟络起来,在攀谈中掌握实情。正是这种“泥腿子办案”方式,审理调解大小案件无数,让边区群众满意。

“作为法官,当你下乡找老百姓调查了解情况,恰好遇到他下地归来,这时候,你应该把他手中的牛绳接过来,帮他把牛拴好,让他在一旁喝喝水、抽抽烟,好生休息后,才跟他了解情况。”《马锡五传》作者杨正发说,马锡五曾这样描述自己的工作方式,教育和叮嘱身边同事。

马锡五很善于做群众工作,三根板凳一张桌,田间地头就是他的审判庭。查明案情、酝酿判决都要让群众摆事实、讲道理,通过政府和人民共同断案,使民主落在实处,邻里乡亲无不信服。

“例如,他在开庭前会听取群众意见,审判时会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马锡五审判方式’核心就是在审判全过程始终贯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康建胜说。

正因如此,以马锡五为代表的司法工作者才得到了边区政府群众的一致称赞。陕甘宁边区政府在一份“指示信”中提出:“各级政府尤其司法部门必须遵照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方式,以及马锡五的审判方式,在实践中运用、发挥和积累新的经验。”

1943年开始,陇东地区审判机关深入实地,依靠群众办案,创造性地将审判与调解相互结合。于是,大量婚姻纠纷在农村基层组织、政府部门调解下得以处理。

陇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谢拓说,“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很好地吸纳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把情理法相互融合,代表了公正司法的法官形象,体现出人民对司法最朴素的感情。

《马锡五同志调解婚姻诉讼》民间艺术作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一场官司,判的是人心向背

回顾中国革命光辉历史,马锡五的名字如星光一般,闪耀在陕甘边区革命斗争的峥嵘岁月中。

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创建后,与陕北革命根据地连片,发展成为陕甘革命根据地。1935年9月,毛泽东同志率领长征队伍抵达甘肃境内,得知这块几乎与江西中央苏区面积一样大的根据地,由此作出了“到陕北去”的重大决定。

学界认为,陕甘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作出了“两点一存”的历史贡献——是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完整革命根据地,为党中央和各路红军长征提供了落脚点,为八路军主力奔赴抗日前线提供了出发点。

“马锡五审判方式”得民心、顺民意,对于当时巩固抗日民主根据地政权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在红色政权治理下,边区当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为革命根据地的稳定创造了条件。”毛仲荣说。

80年前的庆阳合水县,丁、丑两家争夺土地所有权。当时这一带还没有正式建立革命政权,丁、丑两家便到宁县国民党县政府告状。丑家有亲戚在国民党宁县政府当官,便借助官员势力领到了整座山头的地契凭证。丁家不服气,就以金钱开路,把官司打到国民党甘肃省高等法院第一分庭。法官收受贿赂后,将整座山头连同丑家的祖坟一起判给了丁家。

丑家自然不服,合水县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后,丑家就到合水县政府起诉。马锡五受理后,先是深入当地,会同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实地召集两家四邻逐个调查实情。确认事实后,他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展开调解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划定了地界。丁、丑两家的纠纷就彻底得到了解决,邻里相安,世代修好。

在一起起纠纷调解和审判中,革命根据地赢得了群众衷心的拥护和广泛支持,使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落到实处。徐振伟说,“马锡五审判方式”对稳定边区秩序、调节社会关系、获得群众拥护起到了关键作用,让广大边区群众认识到“人民政权为人民”。

除此以外,边区政府还帮助群众从经济上分土地,断穷根;通过开办列宁小学,从文化上扫除愚昧;用投豆的方式进行选举,大力践行基层民主,在政治上让人民群众翻身当主人。

“恰如封芝琴追求婚姻自由,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偏居大西北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是全国最先进最民主最自由的地方之一。”徐振伟说。

7月2日,在庆城县白马镇“苹果法庭”,一起民事纠纷正在调解当中。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梁军 摄

“马锡五审判方式”走向新时代

与当年“三根板凳一张桌”搭起来的法庭不同,新时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有了新场景。结合地域和产业特色,“苹果法庭”“种子法庭”“油气法庭”等各类特色便民法庭在基层涌现。

苹果种植是甘肃多地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庆阳市庆城县在打造苹果全产业链过程中,发现部分果农、果商和果企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导致法院每年的涉苹果行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为了减少诉讼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座专解产业难题的“苹果法庭”在庆城县白马镇一处苹果冷藏销售基地挂牌成立。

今年的苹果价格怎么样?交易过程有没有拖欠货款的情况?有没有遇到果商“跑路”的情况……法官奔波于种植企业、合作社、田间地头,问计于民,息诉止纷。

虽然只有三名司法工作者,这间小小的“苹果法庭”,却在不到半年时间,以最小成本和最接地气的方式诉前化解果业纠纷数十件,不少苹果的“疑难杂事”就地化解。

随着近年来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更多法治力量正在向引导端、疏导端发力,多元解纷成为实质性化解群众矛盾、减少群众诉累的有效途径。

庆阳市西峰区一处建材市场有数百家建材家居企业,矛盾杂、纠纷多。今年5月,西峰区人民法院后官寨法庭在市场里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定期进驻,与商户们“门对门”“肩并肩”。平日里,法官除了调解,还常态化组织法律培训,以案释法,有意识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从2022年到2023年,后官寨法庭受理的相关纠纷量达500件,今年大幅下降至个位数。

2023年以来,甘肃省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运用于主动创稳行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作为破解“法院案件多、公安派出所警情多、信访问题多、基层排查化解少”的关键一招,明确将适宜调解的民商事诉讼案件、警情类矛盾纠纷、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中的矛盾纠纷分流至县乡两级综治中心集中调处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份,各级综治中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3.89万件,同比增长192.6%。

“过去矛盾纠纷呈‘倒金字塔’分布。”韩世峰说,如今随着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这一结构逐步扭转,全省刑事案件、命案、治安案件、公共安全事故和信访数量持续稳步下降,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康建胜说,“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在于行之有效、快捷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理念。步入新时代,传承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有助于社会治理“关口前移”,让群众在家门口找到纠纷化解的“主心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发挥主动创稳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彦高说,在新时代国家法律体系日臻完善的当下,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举证能力以及诉讼的便捷性、规范性均有较大幅度提升,这要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就地化解矛盾、听取群众意见的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

随着时代进步和司法改革的深入,老百姓办理诉讼事项日趋便捷。人们足不出户,使用手机上的移动微法院即可自助立案;轻点鼠标,免费的法律服务网站智能化生成起诉书,并一键送达;远程“云上”调解,则避免了当事人跨省应诉难的奔波和诉累。

“‘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是具体的技术、标准,而是一种精神、理念和原则。我们不仅要学其形,更要学其神。”康建胜说,当前,“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实事求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正在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中不断延续。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案件繁简分流;通过诉前调解、简案快审、难案精审,优化案件办理程序,减轻老百姓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各级法院指导诉前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得以早发现、早化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庭长阅核制,确保案件质效……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作出有益探索。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一批批“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积极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火热实践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