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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卢建军:在警院内外实现人生价值
访问量:313 发布时间:2024-08-22 11:23:28

出版个人专著3部,主编或参编教材6部;在《中国司法鉴定》《公安研究》等十余家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多篇;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完成公安部项目1项、甘肃省教育厅项目1项;科研成果曾获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二等奖2项,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甘肃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甘肃省法学会征文一等奖1项……

这组傲人成绩,来自一个伫立于警院三尺讲台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就是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院长、甘肃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卢建军。

潜心攻研推动地域法治建设

自参加工作以来,卢建军始终坚守在法律教育教学岗位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他兢兢业业,勇于承担责任,其卓越的工作表现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赢得广泛赞誉,多次荣获单位劳模称号。

他言传身教,谆谆教导中青年教师:“要做有行业和地域特色的项目,写有行业和地域特色的论文,出有行业和地域特色的著作。”他的个人专著《法治认同生成的理论逻辑》一书,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并入选“中国法学学术丛书”,是“十二五”国家重点规划出版图书,并获得甘肃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公安部金盾图书奖。

同时,他在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还参与编写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简明中国法治文化词典》(公民读本)、《简明中国法治文化词典》(干部读本),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公安部软科学项目等其他项目6项,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2023年,卢建军被聘为甘肃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自此,他开始积极参与省市立法活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活动,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和风险评估的作用。

《定西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建议稿)》《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定西市国家级史前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建议稿)》和《甘肃省公路条例(草案建议稿)》的草案起草或论证工作中,都有卢建军积极建言献策的身影。

除此之外,他还积极参与定西市公安局、兰州市皋兰县人民政府和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对城市管理和市域社会治理方面一些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人民政府决策活动的合法运行、降低工作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面对甘肃社会安全形势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了能够科学、精确地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准确把握甘肃平安建设情况,动态分析社会安全趋势,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起草了《甘肃平安指数测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制定,使平安甘肃指数测评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2023年以来,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和甘肃省法学会及兰州市法学会的工作安排,卢建军多次参与甘肃省金融领域和房地产企业等方面的重大风险评估工作,并对一些具体工作中的风险化解在政策指导和理论分析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同时,还根据省内一些市县的要求对重大项目或重点工程前期论证、项目建设、竣工达产提供征收拆迁、企业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以及矛盾纠纷防范化解专业服务。

发挥“首席”特长把脉疑难积案

“找准自己的研究方向,对科研成果将达到的水平和效果要有提前设想。好的科研可以支持教学、服务社会,并且最终成就自我。”寥寥几句言词,是卢建军对警院所有教职员工的要求与期望,也是他自己对法学理念的笃信和对梦想的执着追求,也表达出他对法学工作的严谨与敬畏。

作为一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卢建军深知自己肩上的重担,也明白帮助政府、社会和个人化解重大信访积案的重要性。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他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兼顾积案处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在卢建军参与的多起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他始终以中立身份向当事人阐明其所处法律关系中的责任权利,以专家学者较权威的身份说服引导当事人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断与选择,使一部分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同时,在一些矛盾纠纷案件中,他从法律规定和法理角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指导性建议,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使不稳定因素化解于萌芽状态。

针对目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房屋拆迁安置、城市管理和市容维护、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物业服务保障等领域矛盾纠纷发生、防范和调处的规律性,卢建军认真学习把握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和建设工程纠纷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得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充分取得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认可。

2021年6月5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110”接邓某某报警,称其在工地干活时腰部受伤,工地负责人不管,寻求民警帮助。处警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报警人邓某某在2021年6月3日下午,在装修工地干活时与工友发生肢体冲突而受伤。在了解事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工地负责人均表示要自行协商解决。

2021年6月29日,邓某某又向派出所以书面方式报警,称2021年6月3日下午,在工地因发生争执被工友陈某某推倒在地,导致其腰部L2.3椎体右侧横突骨骨折,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司法鉴定,邓某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派出所即以邓某某被故意伤害为由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

因邓某某事发两天后才报警,处警民警到场后,双方又表示自行协商解决,等到再次提交书面报警材料时,已过24日。案发现场的装修工地已装修完毕,无法进行现场勘查工作。

案发现场除邓某某、陈某某外,还有一位证人,系陈某某的堂哥,他堂哥的证词和陈某某陈述的一致,再无其他证据。通过对当时在工地干活的工人进行现场走访,均表示没有看见案发过程。现双方对伤情结果无异议,均承认系因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造成,但对伤情的形成过程双方各执一词。

2021年8月27日,七里河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取保候审十二个月,因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要求,2022年8月26日,对陈某某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由于证据材料不充分,案件的事实和性质一直无法最终认定。2023年7月,邓某某申请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行监督。2024年5月,邓某某又向甘肃省公安厅反映情况,请求“查证事实,有效监督该案件”。

面对邓某某多次信访案件,2024年5月,受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委托,并根据甘肃省法学会安排,卢建军就邓某某受伤信访案进行研究分析,并向相关办案部门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

他认为造成此案久拖不决的原因,是未能及时客观充分收集证据,致使无法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不能确定案件性质,只有通过相关工作人员和部门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案件,最好在相关职能部门主导下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集思广益,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处理纠纷。同时,也要反思总结导致类似案件发生的多重原因,防止在以后的执法办案中发生类似的情况。

据统计,自2023年以来,卢建军参与市县(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矛盾纠纷调处6起,其中4起得到妥善解决。

作为一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卢建军以实际行动践行他的责任与使命,其所作所为展现出一位新时代法律教育与科研工作者的风采。于他个人而言,他不仅在警院讲台实现了人生价值,也在更广阔的天地里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身份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