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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 续谈法学写作——在第三届法科学生写作大赛颁奖仪式暨第四届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访问量:3980 发布时间:2024-01-09 16:58:24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组委会名誉主任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获奖同学、老师们:

大家上午好!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我们从祖国各地会聚中国科技会堂,隆重举行第三届“中联重科杯”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颁奖仪式暨第四届大赛启动仪式。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法学期刊研究会,并以写作大赛组委会名誉主任的私人名义,为第三届写作大赛的圆满收官表示热烈祝贺!向放弃周末休息、冒着严寒远道而来的各位专家学者、获奖同学、老师和组织单位代表表示诚挚欢迎!向写作大赛组委会的全体同仁表示亲切慰问!

“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法治强则国家强,而人才强则法治强。举办写作大赛、促进全国法科学生思想认识水平和写作能力,是贯彻“人才强法”战略、造就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

作为“荟萃法治才俊、培养法治英才、汇聚法治名师、塑造法治共同体”的品牌工程,法科学生写作大赛在湖南大学的发起组织下已经成功举办三届,得到了法学界和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充分肯定、热烈点赞。四年弹指一挥,一路走来,硕果累累。三届大赛累积起来,参赛文章高达三千五百篇,四千多名学子在比赛中竞秀争雄、崭露头角、脱颖而出。中国新闻网、《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科学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全国几十家媒体进行了密集报道,曾入选法学教育十大年度新闻。我在之前的颁奖仪式上曾讲过,法科学生写作大赛这个创举功德无量,必将载入中国法学教育史册。今天,我要继续为此点赞。

我观察到,与往届比赛不同,本届大赛作品分为法学论文、案例评析、经典书评三大类,分别体现了“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经典是常青之树”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展现出写作大奖赛的新境界大格局。对于今年的新特点,或许我们可以用三个命题来概括。

一是“发时代先声”,同学们撰写的法学论文,选题广泛、论题新颖、问题前沿,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阐释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理论问题,例如,刑法领域中过失危险犯的确立、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非法债务的认定”等,民法领域中禁止抵押财产转让约定的效力、保单质押规则的解释论构建等,行政法领域中行政允诺的司法审查标准、应急状态下行政公文的备案审查等,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前沿问题。

二是“漾现实之波”,同学们分析的法治案例反映了现实生活和社会热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针对性,例如,国内首例“NFT 数字藏品”侵权案、垫资型融资性贸易中企业借贷纠纷案、上海美影厂与曲建方“阿凡提”著作权纠纷案、受虐妇女杀夫的故意杀人案、停贷潮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等典型案例。

三是“步真理之远”,同学们的书评回溯经典、对话经典,探求法学知识之源、寻觅法理之美,所评析的经典著作包括埃利希《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哈特《法律的概念》、考夫曼《类推与事物本质》、霍布斯《利维坦》、戴雪《英国宪法研究导论》、菲尼斯《自然法与自然权利》、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等国内外经典著作。看到如此多的青年学子勤于写作、善于写作、乐于写作,我们感到非常欣慰。

从法学教育的一般规律来看,写作是高素质法治人才不能绕过的必修课,是学法、明理、成才的必由之路。同学们未来无论是留在高校耕耘学术,或者走入法律实务部门践行法治,或者“破圈”进入其他行业就职,都离不开各种体裁的写作,写作必将伴随一生。今天我就从一个执笔耕耘数十年的老作者的角度,跟大家分享一些我对法学写作的心得体会。四年前大赛的启动仪式上我曾讲了《法律写作的五大要素和四种方法》(可点击阅读:张文显:法律写作的五大要素和四种方法),今天的分享算是《续谈法学写作》,供同学们参考。

首先,写作是法学知识的“生长苑”。写作的过程学习知识、创造新知的过程。在法学写作过程中,法学理论中既有的概念、范畴、判断、命题、论语为我们提供了法学写作的理性要素,法治实践中的案例、事例、经验、做法为我们提供了法学写作的感性素材,我们要做的是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运用科学思维和写作艺术对这些素材进行加工处理,形成新的认识甚至达到规律性认识,推进法学知识的深化、拓展、创新。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从法治建设实践中总结法治规律、从中国法治经验中提炼中国法学理论、从古今中外优秀文化中撷取法理珠玑,再经过学理化体系化淬炼,生成为回答新时代新问题的法学真知。广大法学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既是法学知识体系的受益者、见证者,也应当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参与者、推动者,你们要敢于对现有的知识进行批判、反思、追问,善于“以笔为剑”破除旧的知识藩篱和知识迷信,推动法学知识增长和知识体系建构,成长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工程师”。

其次,写作是法学思维的“训练营”,我们要经由写作展开法治人才的职业生涯。法律人不是“神父”,法学写作不能停留于对法律法典的教义学的重述,而是善于运用法理思维穿透法律法典体系深入其本质、内核、精髓,作出有理有据、合法合情的法律判断、法律论证、法律方案。法学写作是有规律可遵循的,也是有技巧应该把握的。例如,关于论文写作,选题要有鲜明的问题意识,主题范围不宜大而空泛;论文标题应当规范,结构应当严谨、行文应当流畅、词句表达准确简明,决不能拖泥带水,虚张声势,切忌不要把观点淹没在华而不实的辞藻中。关于案例评析,要选择典型案例、有释法明理价值和学术研究空间的案例;在标明案例来源时,各种要素尽可能完整;案例评析紧紧围绕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逻辑推演,特别是其法理、事理、情理、道理分析等。关于书评类文章,要真正选取经典文献,对经典文献不能浮光掠影、浅尝辄止,而是在读懂悟透的基础上有感而发,写出有思想深度、有理性对话或激情论辩的评论文章。此外,写作也是一种传承,我们不能总想着另辟蹊径、标新立异,也不能沿用“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老一套,而应虚怀若谷、海纳百川,广泛吸收和借鉴前人的、当代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法学大师的思想体系和研究范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眺望、行万里之路后再远行。

最后,写作是法学智慧的“修道场”。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古代思想家认为,“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写作的过程本质上是悟道、修道、成道之过程,此处所言“道”,乃治国理政之道、良法善治之道,美好人生之道。

古人讲,“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说明写作不是终极目的,我们要超越写作看到更辽阔壮美的风景。每一篇文章都有其学术背景和作者兴趣,同时每一篇文章更有其文化背景、时代背景和目的价值。每一个参赛的大学生都应当为自己的写作科学定位,无论具体定位如何,具体定位千差万别,但总体定位应然是以自己的写作阐释中国之治、中国之路、中国之理,服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世界大同。

经由写作,不仅感悟法理、政理、道理,而且可以坚定法治自信。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提出了一个富有历史深意和时代内涵的新概念“法治自信”。法治自信是法治的历史、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的聚合,是从深厚的实践土壤中成长出来、从深沉的文化叙事中表达出来的,也是从深刻的时代变革中觉醒出来的。写作亦复如是。我们要带着对中国法治的自信上路,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立足中国国情实际、挖掘中国本土资源、凸显中国气派风格,把法学知识同中国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同中华法治文明结合起来,写好中国道路、中国经验、中国精神,从而让法学写作落笔有精神、成文有气场、韵中有自信、回味意无穷。

唐代诗人贾岛有诗云:“一日不作诗,心源如废井。”写作,是苟日新日日新的生命旅程,是法律人安身立命之本,也应该是我们恒久乐趣所在。我希望年轻一代的法学学子们,博览群书、立思想之巅、静看潮起潮落,笔耕不辍、醒时代新题、成就璀璨华章!

最后,祝颁奖仪式取得圆满成功!祝第四届大赛顺利启动!祝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学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全文转载自湖湘法学评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