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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贤同志出席2015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研讨会
访问量:2787 发布时间:2015-07-16 11:08:00

2015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暨“西部生态保护与环境司法保障”研讨会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湘贤同志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兰州大学校长王乘教授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刘志坚教授主持开幕式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重庆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德敏教授致辞

马湘贤书记与参会专家教授深入交流

参会代表合影

7月11日上午,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兰州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2015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暨“西部生态保护与环境司法保障”研讨会在兰州大学召开。兰州大学校长王乘教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湘贤同志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开幕式由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刘志坚教授主持。

马书记在致辞中指出,生态保护和环境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我们正处于高速工业化时期,城镇化建设加速发展,但经济增长仍然摆脱不了粗放模式的影响,生态保护机制不健全,环境违法问题严重。而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因素的影响,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呼应人民群众深切期待的重要工作。新颁布实施的《环保法》进行了制度创新,积极回应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环境司法工作已经成为我国实现生态环境法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必将在我国生态环境事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马书记强调,目前环境司法工作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比如需要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突破司法体制障碍,建立专门化的诉讼程序和诉讼机制;需要加强环保执法机构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同工作,突出环保司法的功能;要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环保组织的重要作用,加大环境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尤其是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应当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丰沛、学术性强、“第三方”地位超脱等优势,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本次研讨会将以“西部生态保护与环境司法保障”作为会议主议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全国部分大学的知名专家教授分别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专业化审判机制”、“西部地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经验与创新”、“环境司法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环境司法的规律及其实现形式”等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