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为推进教育强国和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界引起强烈反响。近日,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记者:作为一名深耕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您能否简要解读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马怀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就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人才培养和青年成长成才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进行了系统性论述,这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属于第一次。此次《意见》印发,擘画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蓝图,这也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专门部署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意见》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定位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这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记者:《意见》对开展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如何贯彻落实?
马怀德:落实好《意见》既要着眼长远、打好基础、建好制度,又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扎实工作。
《意见》中提出两个明确目标:一是2025年短期目标,法学院校区域布局与学科专业布局更加均衡,法学教育管理指导体制更加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重点领域人才短板加快补齐,法学理论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能力持续提高,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更加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进一步创新发展。二是2035年中长期目标,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相适应,建成一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专家学者,持续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构建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形成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要实现这两个目标,一方面,要针对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质增效,要从完善法学院校布局和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繁荣法学理论研究等方面入手。另一方面,要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与中国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一体化推进。三是要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
记者:高校作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应如何践行《意见》明确的使命任务?
马怀德: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校作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主阵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不断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转化,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快建立涵盖法学前沿学科和交叉法学学科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不断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于个人而言,作为新任全国政协委员、长期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一线的工作者,我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职尽责,把多年从事法学教育管理和研究工作的思考体会,形成高质量的提案,为推进教育强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