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规章草案起草的组织协调和调研论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相关立法项目的起草、报送工作,确保立法计划顺利执行,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计划中正式项目有7个,包括: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甘肃省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废止),甘肃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废止),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修订),甘肃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修订),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涉及的规章清理项目。
预备项目有5个,包括:甘肃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修订),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
调研项目有12个,包括:甘肃省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甘肃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甘肃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甘肃省社会救援力量征用补偿办法,甘肃省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甘肃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甘肃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英雄烈士保护办法,甘肃省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修订),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修订)。
(转自:甘肃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