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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六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
访问量:3843 发布时间:2015-11-30 15:47:00

酒泉市肃州区是酒泉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总面积3386平方公里,辖21个城市社区,15个农村乡镇。全区常驻人口4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2万人。

“六五”普法期间,肃州区坚持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为核心,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各级党政组织依法行政能力为主要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法律七进”活动,普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组织领导到位 普法工作基础有效夯实

一是健全普法工作组织机构。全区成立了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各部门单位共成立普法工作机构118个,召开普法专题会议570场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是制定普法规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保证了“六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保障普法经费。“六五”普法期间共拨付普法经费120万元。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适时增加经费,2015年增加普法专项资金15万元。

四是落实普法教材。五年共免费发放《宪法》单行本、《百姓常用法律知识问答》、《法律法规实用手册》、《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各类学法用法读本25000余册,并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册、宣传单30余万册。

重点突出 “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实现制度化;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农村法治教育实现阵地化;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社区法治教育实现网格化;四是开展强化法律进校园活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实现多样化;五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实现经常化;六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学法用法实现规范化;七是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宗教人员学法用法实现常态化。

载体延伸 普法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抓宣传,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肃州区司法局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利用肃州电视台、《飞天周刊》、《酒泉周刊》等新闻媒体的法治专栏频道,播出肃州区普法专题片和普法公益广告,讲述肃州法治故事。肃州区司法局在肃州电视台制作播出的“‘六五’普法--普出惠民和谐新乐章”,全面反映了全区普法教育成果。

二是借助重要节点抓宣传,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通过集中宣传、发放资料、悬挂标语、承诺签名和“法治文艺赶大集”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肃州区人大机关组织国家机关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肃州区司法局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参加酒泉市司法局举办的宪法日书画展,发放普法资料,在肃州电视台《本周关注》栏目上制作播出的“全民学法”专题片,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抓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将“送法进村入户”、“法律服务直通车”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有机结合。围绕农村换届选举和百姓生活多发矛盾纠纷,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法律宣传,营造安定、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是依托文化载体抓宣传,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的环境氛围。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农家书屋、“乡村大舞台”等文化资源构建法治文化平台,组成民间自乐班,编排法治文艺节目20多个,每年在全区各乡镇巡回演出,为百姓带来了一场丰富的法治盛宴。各乡镇均设立了“法律文化大院”。

机制健全 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健全完善规章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出台了《肃州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肃州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肃州区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予以公开,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二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五年来,全区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强化非监禁刑罚执行,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有力促进公平正义。

三是推动基层民主法治步伐,提升依法自治水平。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促进村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

四是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平安和谐肃州建设。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积极组织开展黄赌毒、盗窃抢劫、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公安机关以“破案会战”、免费办牌办证行动为牵引,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社会大局平稳。司法行政机关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五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500余件,受理8200余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