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学会建设,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五个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新机制,努力推动法学会事业整体跃升和蓬勃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平安甘肃做出新贡献。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职责,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研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撑。
2、创新和发展法学会工作。在新形势下根据法学会的工作定位,积极探索和建立起一套有别于党政机关、符合群团特点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的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咨询、政府法律顾问、司法体制改革、法律风险评估、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服务和实践,在“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认真组织好重点课题研究。认真组织实施好中国法学会委托的部级重点课题“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约机制研究”项目;加强对省法学会首次设立的8个研究课题的指导和监督;积极申报中国法学会和省内各类法学研究课题,力争获得更多国家部委和省上的研究课题,并取得新的研究成果。
4、加强专业法学研究会建设。根据我省法治建设需要和人才资源条件,发展符合甘肃地方特点的研究会。年内要组建成立民族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学研究会;对现有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长期不开展活动的法学研究会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清理。
5、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种法治论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平衡发展,协调各市州法学会、各研究会、省内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推出一批高水平、有份量的论文参加各类论坛活动;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和省内外各类成果奖评选活动。年内组织开展2—3场高规格、高水平的法治论坛和学术研讨会,及时向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有关部门报送论坛成果,为决策提供参考。通过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我省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6、因地制宜开展对外学术法学交流。争取参与中国法学会出国(境)培训学习;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战略积极争取省外办和省台办大力支持,适度组织会员出国(境)交流学习;组织市州法学会赴省内外交流学习,扩大视野。
7、建立健全法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甘肃省法治贡献奖实施办法》、完善《甘肃省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甘肃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甘肃省法学优秀获奖论文奖励办法》。
8、加强省法学会智库建设。根据中国法学会工作要求,紧紧依托所属研究会和省内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建立各类法学人才智库,不断健全完善我省法学人才的管理和培养办法。
9、加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报请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确保90%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力争实现全覆盖。指导督促市县法学会重点工作计划的落实。
10、加强各级法学会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中国法学会郑州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党组织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市县法学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11、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在立法机关、政法队伍、政府法制部门、法学教育研究领域、法律服务领域、企业法务等单位大力发展会员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以更好的服务促进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年内各市州法学会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的比例要占市州政法干警总人数的30%以上。
12、推动“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全面向基层延伸。全年要组织100场“双百”报告会,其中省“双百”活动组委会负责举办5场法治宣讲报告会,其他场次报告会由各市州、兰州铁路、甘肃矿区负责组织举办。法治宣讲活动要向省属国有企业及重点民营企业延伸,扩大宣讲范围,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
13、继续组织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普法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化“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工作部署,指导市州法学会创新活动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
14、发挥好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甘肃法学》办刊、甘肃法学网办网质量和水平;认真编辑出版年度法学优秀论文选(集);指导各市州法学会、各研究会根据需要积极创刊出书;积极开展符合当地实际且具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15、探索参与立法咨询的途径。加强与立法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和反馈机制,积极发挥“第三方”优势,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草拟和论证工作,通过调研、论证和咨询,为地方立法和制度建设提供合理建议。
16、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制定《参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办法》。总结天水市“和雨东工作室”、嘉峪关市“律师进社区”活动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和做法,条件成熟时在全省推广。
17、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州)法学会工作考核机制。
18、加强法学会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全省各级法学会机关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市县法学会干部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年内省上组织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基层法学会干部进行轮训。
19、做好《甘肃省法学会历史资料汇编》的编纂和印发工作。
20、推动法学会机关工作水平整体跃升。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组织开展好“基层服务年”活动,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推动法学会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