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关于在市县法学会全面建立党组的指导意见》
日前,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转发了《中共甘肃省法学会党组关于在市县法学会全面建立党组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市县法学会党组建设的重要性及党组建设的内容、范围和工作职责,要求各地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意见指出,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县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在新形势下任务很多,也很重要,但首要任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立足于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思想引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学法律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此,加强市县法学会党组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对法学会的政治思想领导,更好地在基层法学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确保将广大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和县级法学会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党组的重要性,主动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这项工作全面推进。
意见明确,市县法学会党组建设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代管。人员构成一般为3至5人,其中书记1人,由市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任,党组成员由市县法学会专职秘书长、司法行政部门中担任市县法学会副会长的副局长或其他副会长兼任,各地根据情况也可设副书记1人。通过努力,力争到2017年底前,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法学会全部建立党组。
意见还明确了市县法学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要求市县法学会党组要坚持管方向、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中心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和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学会干部队伍。市县法学会党组原则上不研究干部任免、不发展党员,主要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同时,市县法学会党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科学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凡属中央和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出台的重要政策,都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传达落实。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规范和程序,确保党组工作规范运转。党组主要负责人和成员要在各方面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弘扬正气,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