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

武威市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于:2015-07-22 23:17:00

根据省法学会《关于贯彻实施〈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双百” 法治宣讲活动)(甘法会字〔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平安武威、法治武威建设实践,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重点,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

二、宣讲主题

根据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确定的宣讲主题,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双百”法治宣讲题目为: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组织领导及场次安排、时间

(一)按照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委要求,我市“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法学会。各县(区)“双百”法治宣讲组委会要按照市“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组成形式,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二)根据2015年省法学会工作要点,今年我市计划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活动5场次,市级举办1场专场报告会,各县(区)分别举办1场次。市级专场法治宣讲报告会定于6月举办,各县(区)“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定于8月中下旬举办,专题报告会宣讲人员由市法学会负责联系邀请。市“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派员参加在各县(区)举办的宣讲报告会。

(三)市级专场报告会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理论中心组成员出席;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市级政法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对专场报告会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市司法局协助市委政法委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武威职业学院及市属中学参加报告会;市“双百”宣讲活动组委会协助做好各场次报告会的组织和后续宣传工作。

(四)各县(区)“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由各县(区)委政法委负责,各县区法学会具体负责会议通知、会议地点、会场布置等相关会务事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拓展活动范围,积极向基层延伸。各县(区)法学会要本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使“双百” 法治宣讲报告活动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单位等基层延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网络媒体的宣传报道,扩大“双百” 宣讲活动的社会影响,带动全市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三)做好资料报送工作。报告会结束后,各县(区)法学会要在9月上旬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报告会的宣传报道资料(含图片)和全程录像DVD光盘(两套)。

附件1:武威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组委会主任:

杨得中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

组委会副主任: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苏金茂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防邪办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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