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

嘉峪关市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于:2015-07-22 23:02:00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关于贯彻实施〈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法会字〔2015〕19号),现将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嘉峪关市法治宣讲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双百”活动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的“双百”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平安嘉峪关建设、法治嘉峪关建设,创新形式,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法治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法治宣讲队伍建设,进一步确保“双百”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宣讲主题

1. 领导干部如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

3.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场次安排(详见附件)

四、组织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责任分工

1.市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报告会活动,市法学会积极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各场次报告会的组织工作,并具体负责第二场宣讲的组织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市电视台、报社、电台、网站等媒体对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增强活动影响力,以“双百”活动为载体,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

3.市检察院负责指派一名具有丰富预防职务犯罪经验的资深检察官做第一场报告会的宣讲人。

4.市司法局要做好第三场报告会宣讲人的选定工作,法律援助专场和律师进社区专场在三区选定的社区同时开讲,宣讲人选确定之后,司法局要提前做好宣讲内容安排,法律援助专场主要围绕国家法律援助政策、援助工作流程,对困难群体权益维护提供支持开展宣讲;律师专场主要围绕公民日常生活必备法律知识,如何维权,聘请律师注意事项及律师主要职责为内容开展宣讲,确保宣讲主题一致。同时,市司法局负责第二场宣讲活动的现场照相(讲课人、报告会场景等4张)、摄像,并制作DVD光盘(3套)报市法学会,由市法学会上报省法学会。

5.酒钢公司专场由酒钢公司保卫处具体负责承办。酒钢公司保卫处要做好报告会的组织工作,切实安排好会标制作、场地、人员组织、座次安排、媒体(酒钢电视台)宣传、照相、录像、制作DVD光盘(3套)等工作。

6.第三场宣讲由三区承办。三区要认真做好宣讲活动安排,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社区作为活动开展的阵地。并做好居民组织、活动宣传、照相、讲课录像、制作DVD光盘(3套)等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宣讲人选定后,宣讲稿于宣讲5日前报市委政法委审核。报告会后,请各位宣讲人将宣讲稿认真做好修改,文稿精确到5000字左右,再报市法学会,由市法学会报送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精选后汇编出书。

2.各场次宣讲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撰写活动简报,并收集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告会的文字图片资料,同时将各单位制作的DVD光盘(3套)于活动结束一周内报送市法学会,由市法学会报送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各场次宣讲用时1小时30分钟左右。第三场宣讲前1小时为宣讲,后30分钟为问答交流、现场互动环节。互动时间不涉及具体案件讨论。

4.宣讲活动结束后,由市司法局从六场宣讲视频中精选出2场,由三区安排其他社区播放法律援助、律师进社区宣讲活动视频,真正做到社区法治宣讲活动的全覆盖。

5.各相关单位要确定宣讲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名单报市法学会(联系人:杨斌,电话:637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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