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

首届新时代中国法治文艺创作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发表于:2021-04-22 09:29:11

4月17日,由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主办的“首届新时代中国法治文艺创作研讨会暨《新时代中国法治文学精选》丛书征集编选工作第二次会议”在浙江杭州举行。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名誉会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原所长、《文艺理论与批评》杂志社原社长兼主编李正忠,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副会长兼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文学艺术专业委员会主任易孟林,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宣部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张凡,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叶为宝、执行会长王仲刚、副会长易伟等出席会议。

研讨会现场


李正忠讲话

李正忠在讲话中指出,法治文艺工作者应该有一种雄心壮志,从法治文艺的视角,创作出一批优秀作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李正忠代表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祝贺会议召开,同时向获聘的19位特约作家和杭州创研基地的设立表示祝贺。


张凡顾问讲话

张凡顾问在讲话中表示,法治文学创作是很艰辛的复杂劳动。文化不仅是事业,而且是产业,要抓住市场机遇,创作出优秀作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中,法治文艺要多出创作成果,要有自己的贡献。


易孟林解析当前法治文艺的出路

易孟林就当前法治文艺的出路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和探讨。法治文艺的出路在于产业化,在于法治文学与影视的结盟。易孟林表示,长期以来,文学创作稿酬低,与国民经济增长和消费指数不成比例,影响了作家的创作热情,制约了法治文学事业的发展。文学是文艺之母,法治文学没有出路,法治文艺也就没有出路。易孟林以自身36年对法治文艺的实践、观察和调研,认为法治文学与影视的结盟,关键在于“故事”。没有故事的文学,很难改编为影视,而没有故事的影视,也很难吸引观众。一个好故事,是创作优秀法治文学作品的关键,更是促成法治文学与影视结盟的关键。易孟林指出,文艺领域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脍炙人口的影视,几乎都是由优秀的文学作品改编。而优秀的文学作品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文字吸引人,有可读性。第二层次,文字十分感性,打动人。第三层次,文字有思想性,使读者受益良多。第四层次,文字有时代感,能使人获得力量。作为法治文艺作家,应不断推出优秀的法治文学作品,通过法治文学与影视的结盟,打造优质法治影视IP,开拓性地推进法治文艺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研讨会会场

出席研讨会的来自全国各地的法治文学作家代表张国庆、冯锐、许丽晴等19人先后结合自身的创作经历,对新时代中国法治文学的长篇、中篇、短篇、微型小说和报告文学以及影视的创作现状、问题、路径和前景进行了积极的探讨。

会议强调,要用法治文艺的力量,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对新时代中国法治文艺创作进行研讨,是对中办国办刚刚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积极回应,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法治文艺创作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为首批19位“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特约作家”颁发了聘书,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杭州创研基地”进行了揭牌,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授予了证书和牌匾。特邀嘉宾武运平、陈柳先、高洪根、杨佩明、廉松成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浙江伍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协办,王仲刚主持会议。

(转自:人民法制网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委员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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